发布时间:2026-07-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各县(市)、区职称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相关要求,依据徐州市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2026年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电力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电力专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徐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省人社一体化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将自动关联申报人员的学历信息和参保单位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人员应在徐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执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8号)等相关文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职称:
1.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职称。
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5.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6.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22年以前(不包含2022年)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48学时,公共课需登录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xzjxjy.com/学习),2022年以后(包含2022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后,向所在单位出示主办单位提供的考试考核结果或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结果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进行证书登记(附件5),加盖公章。学时认定要严肃认真,严格按标准实事求是地加以核定,并在证书上详细记载。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四)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五)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线上报名流程: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注册个人账号——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行政主管部门都选‘无’”,进行网上报名。评审选择“徐州市电力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请如实填写申报信息。
系统申报请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选择所属行政规划区划时,县属单位应选“XX县”,市直属单位应直接选择“市本级”(如选择“XX区”则须联系XX区人社局职称办进行审核)。
2.本系统自动关联学信网和社保信息库,请务必真实填报,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在徐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
3.信息填报完毕后请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提交后一般不予退回修改。
4.申报专业应为电力工程下“电气工程”或“动力工程”,请勿选择其他专业。
信息填报提交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现场审核时与其他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8月3日(网报结束后不可补报)。未经网上申报人员,现场不收取其申报材料。
(二)线下材料报送:
1.通过申报系统下载经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
2.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的《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一份),用A3纸单面打印,及电子文档(WORD版和单位盖章PDF扫描版);
3.《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申报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仅民营企业直接申报中级人员提供);
5.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推荐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近五年年度考核材料。
6.申报人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前学历等不能查询的,可不提供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申报中级评审的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不提供);
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等与本人业绩成果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11.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著作:论文须提交期刊(“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等不在此列)封面封底、目录(显著标记本人论文所在位置)及正文,以及提供被重要检索系统收录证明(复印件)。著作须提交封面、编审人员说明、目录及重要章节节选等扫描件,同时提交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查询结果截图、出版等证明材料;
12.其他佐证材料。
(三)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1.按先后顺序分册整理。
不装订:材料内容中的1-3;
装订:
第一分册:材料内容中的4-8;
第二分册:材料内容中的10-13;
每分册须有封面、目录及页码。
申报材料一律装入与申报材料厚度相关、不易破损的档案袋,尽量放在1袋,每人最多2袋。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材料袋封面目录》,并填写相关信息。
2.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平台的电子申报材料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应与一览表、简介表“专业类别”栏一致)要力求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4.提交《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电子文档时,须将文件命名为“序号-姓名-简介表-动力/电气-中级”(注:“-”为半角符号);
5.工作总结应全面、客观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逐条说明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些条款;
6.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以及有关旁证等):
1)设计图纸、项目方案、验收报告、内部文件等。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文、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译著以及季刊杂志只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和审核人签名。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件、奖励证明、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四、申报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存在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造假行为,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3.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束后,除评审申报表、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外,所有申报材料退回申报人。如申报人于评审结果公示后一年内未及时领回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评审委员会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4.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务必于8月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于8月4日—8月7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报送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装订报送的不予接收。
报送地点:徐州华润路一号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3425048。
报送前,请提前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5.收费标准
按省财政相关收费标准,中级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收取。
附件:
1.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2.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3.申报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
4.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
5.申报材料目录表
6.申报材料袋封面目录
7.苏职称〔2021〕48号文附件《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附件:
1.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2.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3.申报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xls
4.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doc
5.申报材料目录表.doc
6.申报材料袋封面目录.docx
7.苏职称〔2021〕48号文附件《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