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动态管理机制,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现对拟列入苏州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8月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12-68630353(消费促进和市场运行科)。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拟入选苏州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苏州市商务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