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各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市直文广旅系统各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部署,为做好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我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图书、群文、文博、艺术专业中、初职称评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24〕3号)和《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8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和《江苏省美术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7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二)时间界限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职称申报规定的资历年限。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学历认定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四)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
因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跨系列转评职称的,转岗考核合格可申报同级转评;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工作年限和相应业绩连续计算。
(五)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学时合格证明。
(六)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
1.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对于在文旅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价标准应显著高于资格条件中同一层级的破格申报条件。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中级职称评审。
2.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三、申报评审渠道
(一)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各单位申报人应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不得多头报送。
(二)职称申报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职称申报审核
(一)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材料审核应注意:课题应包含立项、结项证明和部分成果等材料;项目(活动)应包含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过程性原始材料及所获荣誉、奖项等材料,不得仅以用人单位的简单说明代替;论文应包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印有出版物刊号的页面,及本人论文正文,该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期刊/期刊社查询”栏查询结果,该论文在知网、万方、维普或该期刊的官网等查验结果。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应有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和单位(审核部门)公章。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根据属地管理个人自愿原则,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初级考核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县区单位一式4份,市直属单位一式3份。
2.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或者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
4.获奖奖状及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二)中级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在系统导出后,请用A3打印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县、区单位一式4份,市直属单位一式3份。
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打印件3份和电子文档1份。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纸(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馆员李××)。
3.《承诺书》,由本人书写并签名。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或者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8.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任职期间考核档案附后。
10.专业岗位聘书或者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11.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复印件。
12.破格晋升依据及相关材料。
13.获奖奖状及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14.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5.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论文、专著(译著)原件与复印件,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16.《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真实准确填写。
17.其他相关材料。
学历学位有学信网证明的(设置有效期3个月),可不提供原件。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至8月29日,逾期报送一律不予受理。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及相关表格可进入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下载(http://wglj.lyg.gov.cn/)。纸质材料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后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李凤玲,联系电话:0518-85681119,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历史数据清洗归集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全省职称数据信息资源归集机制,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已开通历史职称证书登记服务,为尽快完成历史职称数据清洗入库,稳步推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凡在2000年以来取得我省职称证书的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完成信息填报核验后,可网上查验职称信息。
附件:中、初级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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