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名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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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名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加强“苏州名品”标识管理,规范“苏州名品”标识使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苏州名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12-69851127;

传真:0512-69851628;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质量发展处(收);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苏州名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
“苏州名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