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加强“苏州名品”标识管理,规范“苏州名品”标识使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苏州名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12-69851127;
传真:0512-69851628;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质量发展处(收);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苏州名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