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主要任务
(一)共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产业创新集群和重大攻关任务,组织承担各级研发项目,破解共性技术难题。
(二)共同打造高端创新载体。共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统筹内部资源建设共享平台,鼓励实体化运作。
(三)共同集聚科研人才。引进培育顶尖人才(团队),推动省“双创计划”和市“花果山英才计划”落地,申报人才项目。
(四)共同推进成果转移转化。建设中试平台、创业孵化载体,促进高校院所成果二次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二、组建条件
(一)组建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目标任务明确。坚持“四个面向”,聚焦我市“755”重点产业链,有明确建设定位和发展规划;
2.依托优势资源。牵头单位须为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龙头或重点研发机构,成员不少于3个(含至少1家高校院所或科研机构);原则上每家牵头单位限组建1个。
3.组织架构完善。由牵头单位统筹,各成员主体共同签署组建协议、制定章程,明晰创新目标、分工、机构及权责等核心内容。
4.运行机制健全。设立专门协调机构统筹日常运营,规范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经费分配等制度,构建优势互补、分工明晰的协同创新体系。
(二)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较大的影响力。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在5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2.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研发能力强、队伍稳定,在攻克关键技术或前沿技术方面优势明显。
3.有较强的组织协同能力。能牵头开展学术交流、产学研合作等活动。
(三)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各成员单位之间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存在合作的基础与意愿。
2.企业成员原则上应为高企,具备产业链配套能力和互补性。
3.高校院所成员应有专门研究团队、稳定人员梯队及良好科研条件。
三、支持措施
(一)项目支持:引导参与战略规划与指南编制,市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入库创新联合体,并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项目。
(二)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创新金融产品,吸引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等社会资本参与。
(三)平台支持:支持成员单位共建或参与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符合条件的可择优认定为市级科创载体并推荐省级。
(四)产学研活动支持:鼓励发起高水平学术交流,对科技副总及其合作项目择优给予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徐静
联系方式:0518-8580556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连云港市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6-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