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一、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须为在苏州大市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上市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以上“独角兽”(含培育)、“瞪羚”企业、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企业(满足其一)。
同时不存在以下情形: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严重失信行为;重大环保或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条件
(一)2024年5月1日起从苏州大市外全职新引进(集团内部调动除外)。
(二)已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苏州缴纳个税。
(三)年工资薪金(不含股权分红)100万元以上。
(四)担任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
(五)2026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满9个月以上。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通过“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线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8月7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苏州市高端人才申报的通知
202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