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主要任务
(一)共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围绕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需求,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承担国家、省、市级重大研发项目,破解“卡脖子”共性技术难题。
(二)共同打造高端创新载体
共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研发机构等;统筹内部资源建设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平台,鼓励出资成立实体化载体。
(三)共同集聚科研人才
引进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科技企业家等,推动省“双创计划”、市“花果山英才计划”人才集聚,组织申报国家、省级人才项目。
(四)共同推进成果转移转化
建设中试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和产业化基地,加快高校院所成果二次开发和中试熟化,提升科技成果商业化运用效率。
二、组建条件
(一)创新联合体基本条件
1.目标任务明确:聚焦我市“755”重点产业链,提出清晰的建设定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任务。
2.依托优势资源:由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龙头或重点研发机构牵头,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个(高校院所不少于1家)。原则上每牵头单位仅限牵头一个联合体。
3.组织架构完善:签订组建协议、制定章程,明确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分工、权利义务等。
4.运行机制健全:成立管理协调机构,建立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收益分配、经费管理等运行机制。
(二)牵头单位需具备的条件
1.有较大的影响力:龙头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应在5亿元以
上,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重点研发机构需创新能力突出。
2.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研发能力强、研发队伍稳定,在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或前沿技术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3.有较强的组织协同能力:能牵头组织学术交流、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等活动,提升产业链协作水平。
(三)成员单位条件
1.成员间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行业服务、标准制定等方面有合作基础与意愿。
2.企业成员原则上为高新技术企业,具备研发配套能力。
3.高校院所需有专门研究团队、稳定人员梯队及良好实验条件。
三、支持措施
(一)项目支持:引导参与产业规划、科技计划指南编制;支持市培育名单内的联合体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及省级以上项目。
(二)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吸引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等社会资本通过股权、项目投资等方式参与。
(三)平台支持:支持成员单位组建或参与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符合条件的择优认定并向省级推荐。
(四)产学研活动支持:鼓励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对联合体内科技副总及合作产学研项目择优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本年度连云港市创新联合体培育工作由各县区、板块科
技主管部门统筹负责。牵头单位填写《连云港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书》,连同共建协议提交所在县区、板块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二)符合省创新联合体申报条件的,按省通知完成填报的,视为同时申报市级,需提交《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书》,连同共建协议一并提交县区、板块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三)各县区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原则,深入考察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合作基础、研发能力、资源配置和成果分配机制等,切实推荐上报一批“优势突出、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联合体。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市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徐静
联系电话:0518-8580556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连云港市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