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连市监〔2026〕7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函〔2026〕10号)精神,现将2026年度全市药学专业(药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以及质量监督(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符合有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连云港市药学专业(药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2号)等文件要求。
(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职称申报规定的资历年限。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提供任现职称以来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证明,《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专业课以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及各继续教育基地(含线上)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四)根据《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可直接申报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评审。
(五)畅通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药学(药品)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药学专业(药品)相应层级职称。上述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相应层级职称,业绩成果需显著高于《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破格申报条件。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药品)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全市药学专业(药品)中级、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线下纸质评审、电子制证形式。申报人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https://www.jssrcfwypt.org.cn/)云办事(职称专栏),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职称评审(初定)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装入申报材料袋。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7月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逾期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审核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仔细核对原件,审核无误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签字盖章。同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之一,装订入佐证材料。
(三)申报材料初审。各县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在申报系统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委会办事机构进行复审。申报系统通过的人员将纸质材料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若在审核过程中因材料不全被退回,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整,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该表格从申报网站(https://www.jssrcfwypt.org.cn/)中下载,且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不需再另外加装封底。网上提供下载的表格已设定好纸张大小,无需更改。
2.《连云港市申报药学专业(药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一式六份,见本通知附件3。
3.《职称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4,一律按照示例格式填写。
4.《申报人情况说明书》,见本通知附件5。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带二维码查询内容的毕业证学信网认证材料。
6.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技术员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7.企业申报人员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人社保账号),其中,最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8.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9.继续教育证书及接受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11.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
1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13.单位推荐意见材料及公示结果材料。
上述材料除1、2、3项外,其他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各单位人事部门在审查各类证件、证书、论文等材料时需审查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由审核人签名。
五、材料装订要求
评审材料分两册装订:
第一分册: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社保证明、单位推荐意见及公示结果、申报人情况说明书。
第二分册: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及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录(见附件1、2)。
六、评审安排
根据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方式的相关要求,2026年药学专业(药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专家评审+答辩”模式实施。因个人原因缺席答辩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专家评审和答辩时间初定于8月中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有关注意事项
1.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执行。
2.报送材料时问: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18号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05室,联系电话:0518-85686676,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申报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材料袋(贴在材料袋上)
2.申报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材料目录(装订在分册首页)
3.连云港市申报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4.职称信息采集表(此表无需上报纸质版,只需上报EXCEL表格版,请严格参照范本填写)
5.申报人情况说明书
6.破格(绿色通道)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9日
附件:
附件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