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镇江市丨《关于印发〈2026年度市科技计划(“双碳”及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6-07-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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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项目与要求

(一)重大专项专题

1.项目指南

T1001零碳、低碳工业流程再造

T1002重点行业低碳技术装备

T1003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

2.相关要求

(1)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产业化条件成熟。

(2)项目须进入中试阶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标产品市场容量大、带动性强。

(3)实行“里程碑”管理,中期目标明确。

(4)经费预算需含大规模设备更新费用(企业申请市拨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市县联动项目按1:1出资。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市区/经开区/高新区限报1项。

(二)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1.项目指南

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T2101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充电桩集成、多能互补等

T2102常压化学链合成氨、船舶氨燃料动力、废弃油脂制可持续航空燃料、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装备等

T2103可再生能源耦合直接空气碳捕集、CCUS、零碳能源、碳汇等

重点行业降碳增效:

T2201工业高温热泵、火电机组低碳燃烧、化工短流程、冶金节能、高效电机/热泵/通风等

T2202三废处理、微界面反应、余废热利用、卤水资源化、工业CO₂与固废协同利用、废塑料生物循环、电子废弃物高值利用等

T2203区块链/AI/隐私计算等赋能的钢铁、水泥、化工、电池行业碳排放在线监测技术及装备

其他:

T2301其他满足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突破性强

2.相关要求

(1)高校院所申报须与企业联合(签订产学研协议)。

(2)原则上近三年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

(3)实行“里程碑”管理,经费自筹比例同上。

(4)企业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鼓励自筹经费研发。

(5)本类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40万元/项;若为市县联动项目,则由市与县级市按1:1比例共同出资,其中市级财政承担部分一般不超过20万元/项。

(6)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明确江苏大学2项、镇江经开区5项、丹阳市2项等。

(三)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1.项目指南

T3001农业“双碳”循环与种养产居融合示范

T3002农林废弃物生物质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T3003农业绿色低碳材料与功能产品研发与利用

T3004畜禽养殖低碳减排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2.相关要求

(1)本类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项。企业申请市拨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鼓励长三角协同攻关,高校院所申报须与企业联合。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区/经开区/高新区限报1项,在镇高校院所各限报1项。

(四)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1.项目指南

T4001城市空气质量提升与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研究与应用

T4002固体废弃物低碳负碳资源化技术研发与应用

T4003城市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固碳增汇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

T4004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2.相关要求

本类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企业申请市拨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鼓励长三角协同,高校院所申报须与企业联合。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区/经开区/高新区限报1项,在镇高校院所各限报1项,其他市直主管部门各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镇江市内具有研发能力和自筹资金的企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研发费用科目清晰。规上工业企业、高企须建有研发机构并填报研发费用;列统科研机构须在科技统计平台填报。

(二)申报单位需结合自身条件、市场与风险合理设定项目目标,验收考核指标要清晰可检测、可考核且不超实施期;除重大专项专题外,不强制要求销售类经济指标。

(三)同一企业限报1项(在研基础研究、平台类除外),同一负责人限报1项;科研失信、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等禁止;涉密项目需脱密。

(四)科研诚信与伦理: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涉及科技伦理的须经审查;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

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须人工核实并标识,不得直接生成申报书。

(五)设备共享:财政购置的研发设备须纳入市级平台统一开放共享。

三、组织方式

(一)本项目将按照重大专项、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四类专题组织。

(二)申报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市区科技部门、在镇高校等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推荐。

(三)项目实施期为3年,采取竞争择优等方式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一)无纸化申报:通过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h.zjst.org/)填报,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就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其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申报单位提交前须对照申报信息自查表逐项核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本年度已立项项目,承担单位按主管部门通知,通过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打印全套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二)重大专项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需附科研诚信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技术合作协议等作为附件。

(二)时间节点: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8:00;主管部门审核截止8月14日18:00;汇总表纸质件报送截止8月17日18:00。

(三)公示与合同登记:拟立项项目在系统公示,立项后须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完成登记。

五、联系方式

重大专项: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陈政宇、张秀芳0511-80822821;

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姚庆雨、卢永慧0511-80822812;

农业农村、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科陈晨、张舒0511-80822817。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