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详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目录“工作文件”栏)要求,现就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要求严格按照省药监局通知执行,申报材料按要求制作装订。
2.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其他申报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由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经同级人社部门(职称办)核实确认后报送。
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评审费收费标准400元/人。
报送时间:2026年8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苏州市平泷路188号东楼1308)。
联系人:秦军靖(电话:69851310)。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关于报送2026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202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