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淮安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6-06-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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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项目

(一)重点研发计划

1.重大科技研发

支持重点:围绕淮安“353”战略新兴产业、“7+3”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领域,开展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产品升级。

支持方式:市财政最高资助100万元/项;市拨经费不超项目总预算25%;实施期3年,采用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

2.前沿技术研发

支持重点:布局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智能机器人、前沿新材料、新型储能、集成电路及其他高创新前沿技术,培育未来产业与新质生产力。

支持方式:市财政最资助高20万元/项;市拨经费不超总预算30%;高校院所每单位可报5项;实施期2年,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

3.核心技术攻关(产研院专项)

支持重点:以揭榜挂帅方式,面向重点产业征集技术需求,支持企业联合研发机构攻克产业链关键技术。

支持方式:市财政最高资助150万元/项;验收后补助;实施期2年,由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实施。

(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1.产学研合作(分企业专项、高校科研院所专项)

支持重点:企业专项支持重点产业联合攻关、产学研培育;高校院所专项支持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许可转化。

支持方式:重点产业合作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培育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专项最高资助30万元;均为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实施期2年,高校院所专项每单位限报1项。

2.概念验证中心

支持重点:服务新兴及未来产业,打造成果转化全周期服务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育成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布局新赛道。

支持方式:定向择优立项;市财政最高资助30万元/项;验收后补助;建成需达省级建设指引标准。

(三)创新支撑计划

1.重点实验室(企业、科教单位两类)

支持重点:企业类聚焦新兴产业建实验室,科教单位类支持基础前瞻研发、产学研联合攻关。

支持方式:企业重点实验室最高资助30万元、科教单位最高资助20万元;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已获批省市重点实验室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科教单位每单位限报1项。

2.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重点:大型仪器共享、高企培育、科技金融等科创基础资源共享服务。

支持方式:定向委托实施;市财政最高资助60万元/项;一次性拨付;实施期1年。

3.技术创新中心

支持重点:整合产学研创新资源,围绕优势产业链布局,培育省级创新中心。

支持方式:定向择优、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市财政最高资助30万元/项;验收后补助;结题需达省级组建条件。

4.标杆技术转移机构培育

支持重点: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完善服务体系与运营模式。

支持方式:定向择优;市财政最高20万元/项;验收后补助;结题需达省级申报条件,完成人工智能领域培训及成果转化任务。

(四)基础研究计划

1.自然科学研究

支持重点:人工智能、新材料、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领域基础性原创研究,鼓励青年人才自由探索。

支持方式:分重点项目(最高资助5万元)、引导类项目(最高资助0.2万元,总经费不低于2万元);一次性拨付;经费实行包干制;设单位申报限额,人工智能项目不占限额;实施期3年。

2.软科学研究

支持重点:围绕科创人才融合、产业创新融合、科技招商、高校成果赋权等淮安本地科创决策课题研究。

支持方式:市财政最高资助2万元/项;一次性拨付;经费包干制;实施期半年;研究报告重复率需低于20%。

(五)社会发展计划

1.绿色生态

支持重点:涵盖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农业、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四大方向,支持污染防控、农业育种、智慧城市、应急安全等技术应用。

支持方式:市财政最高资助2万元/项;一次性拨付;分单位设定申报限额;实施期2年;不支持仅以论文为成果的项目。

2.碳达峰碳中和

支持重点:农业碳汇、废弃物资源化、工业低碳工艺、绿色建筑、低碳循环材料等关键技术攻关。

支持方式:市财政最高资助5万元/项;验收后补助;企业牵头市拨经费不超总预算50%;每单位限报1项;实施期2年,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组织方式:分公开竞争、非公开竞争(定向委托、定向择优)两类;公开竞争:项目单位按指南要求自主提出项目,经主管部门推荐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择优遴选承担单位;非公开竞争(定向委托、定向择优):针对政府主动布局、战略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或不宜公开竞争的“卡脖子”等重大任务,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直接委托或在优势单位中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二)资助方式:一次性拨款、分年度拨款、验收后补助三种,按项目类型差异化采用。

(三)申报方式:在线申报须登录“淮安科技云服务平台”(www.hakjgl.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及佐证材料;纸质材料按封面、目录、信息表、申报书、佐证材料顺序平装装订一式两份,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县区项目由县区科技部门审核,卫生、农业系统项目由对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其他单位自行履行审核职责,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行文推荐。审核重点包括: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在线打印且装订规范、签字盖章齐全;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性;附件材料齐全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营业执照有效。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符合通知支持的技术领域或方向,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内容项目。

2.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基础研究计划除外)。

3.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1.须为淮安市内合法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

2.具备研发能力、资金投入、人才与设施等基础。

3.工业企业或高企须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财务设研发费用科目,2025年度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规上企业以统计一套表为准)。

4.规上工业企业或规上高企须建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

5.鼓励与我市企业联合申报,支持企业实质性参与。

6.同一单位在同一类计划中只能选报一项;有在研同类项目的不得申报(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除外)。

7.联合申报须明确任务分工并附合作协议。

8.存在附件7所列负面清单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条件

1.第一负责人原则上为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确保在项目实施期内仍在职,具有相应研究基础。

2.同一负责人至多领衔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存在附件7所列负面清单之一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各类计划的特定条件

参见本通知附件1-5的相关计划指南。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包装、剽窃、重复多头申报等科研不端行为。

(二)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廉政规定,强化风险防控与服务效能。

(三)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违规严肃追责,客观管理失误实行尽职免责容错。

(四)项目预算据实编制,财政外自筹资金足额专账核算,出资不到位同比例扣减补助、结余资金按比例返还。

五、其他事项

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26年7月1日;立项结果将在“淮安市科技云平台”(https://www.hakjgl.cn/)和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huaian.gov.cn)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网上填报截止2026年6月19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6月22日,逾期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至24日,受理地点为淮安市科技局203室。

六、联系方式

综合咨询:

市科技局规划处 0517-83665631

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0517-83662858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 0517-83666364

市科技局成果处 0517-83660489

市科技局社发处 0517-83673203

市科技局体改处 0517-83666591

监督投诉:

市科技局机关党委 0517-8367909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